自 2026 年 3 月 1 日起,凡属「预先委任」之案件,如资料未相符或未完成实名认证者,后续不得申请变更公司名称或改以其他人名进行申报。
违反上述规定,改以其他人名或公司名申报者,将依规定处以每笔新台币 6,000 元之罚款。(申报不实)